民族医药学院网站管理制度
2022年04月30日
为了规范学院网站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学院的网站管理工作。
第二条 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第三条 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网站领导小组负责,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由学院各办公室进行条块管理。
第四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 网站系统管理
第五条 建立学院网站管理小组领导下,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网站管理小组以学院党委龙尧书记为组长,学院院长助理谭承建教授为副组长,辅导员杨雪峰老师、辅导员成琳老师,网站管理员韩洪强教师。网站实行信息审查制度,具体工作分配见附件2。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六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 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学院网站各栏目按照各办公室职能分工进行撰写初稿、领导审核、管理员上传。信息更新权限交给网站管理员,但其不具备信息审核的权限。由各科室负责人承担信息的采集,各科室向分管领导申请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再由各科室负责人交给管理员上传和维护。各办公室负责信息的采集具体分工如下:
1、学院党政办:负责学院概况、师资力量和党建工作栏目;2、教务科:负责学科建设、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栏目; 3、学工办:学生工作栏目; 4、实验中心办公室:负责科学研究和平台建设栏目。
(二)信息采集发布
1、各个办公室负责人应采集学院的最新动态和正面新闻及时地发布到互联网上。
2、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申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上传的网站管理员实名登录上传。
3、信息发布严格遵照“三审三校”责任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一) 学院网站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学院团委教师及网站管理员参与网站建设和管理制度。管理员信息实行备案制度,备案信息见附件。
(二) 网站管理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三)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情节较重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 网站管理员应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系统病毒预防和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下列规定:1、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2、网络管理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部门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3、学院网站管理员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4、学院网站管理员应当经常接受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5、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站管理用专用电脑进行上传和备份、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6、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7、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网站信息及安全需要定期检查,如信息不实、虚假报道、错误报道需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因此需要对新闻报道进行每篇必审、审过再核、核过再传的工作流程。撰稿人、审核人需要对信息进行仔细核实,一旦造成恶劣影响,将进行责任追究。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信息数据丢失、信息传递延误、数据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院网站建立应急预案,处理网站突发紧急事件,具体预案见附件3。
本规定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2022年04月30日
附件1
民族医药学院网站管理小组信息及管理员备案信息
2022年04月30日
网站管理小组信息如下:
组长:龙尧
副组长:谭承建
成员:杨雪峰、成琳、韩洪强
网站管理员信息备案如下:
姓名 |
专业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韩洪强 |
中药资源与开发 专任教师 |
******0039 |
手机:1******30 邮箱:hanhq@gzmu.edu.cn |
附件2
民族医药学院网站管理信息审查制度
2022年04月30日
建立学院网站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制,各成员具体参与和执行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网站管理小组以学院党委龙尧书记为组长,学院院长助理谭承建副组长,其他成员如下:学院辅导员杨雪峰老师、成琳老师、网站管理员教师韩洪强。网站实行信息审查制度,审查工作与内容提供部门一致。学院网站各栏目按照各科室职能分工进行撰写初稿、负责人一审、分管领导二审、由书记或院长三审,三审之后才能由管理员上传流程。信息审核完成必须在页面内容下方署名具体供稿人和审核人。网站管理员仅负责信息更新,不具备信息审核资格。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网站。
龙尧书记负责审核栏目:学院概况、师资队伍、党建工作、学科建设、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平台建设和学生工作。
附件3
民族医药学院网站管理应急预案
2022年04月30日
根据《贵州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贵州民族大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要求,为建立健全完善我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网络安全事件工作流程,提高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学校网络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网站、网页由网站管理员定期检查,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负责人员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如情况紧急时,应先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学院网站管理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决定上报和对接学校宣传部门和网络中心。
3、技术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请求学校网络中心进行后续技术支持和处理。
4、网站管理员需具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知识,接受学校管理部门的技术培训,以提高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5、学院网站执行定期备份制度,每个月进行网站信息备份工作。备份于电脑和硬盘中以防数据丢失。
信息技术支持:校宣传部杨世勇老师、校信息与数据中心姜开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