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表1 民族医药学院2025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药学综合 |
药学 |
283 |
33 |
99 |
(二)招生计划
表2 民族医药学院2025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研究方向 |
拟招生计划数 |
105500 |
药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6 |
(三)复试名单
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50%,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数不足拟招生计划数150%时,全部合格生源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合格方能参加复试。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一)提交材料方式
所有材料需要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在复试前考生报到,交纸质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南校区)民族医药学院A222。
(二)提交材料时间
2025年3月29日9:00-12:00,考生报到、原件材料现场审核。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须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放在同一页)。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学生证(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③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如英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7)《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盖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8)已成功缴费截图。
2.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享受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复试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地点 |
笔试 |
2025年3月29日 |
14:00—16:00 |
药物化学 |
南校区教1-A302 |
综合面试 |
2025年3月30日 |
10:00—18:00 |
综合面试 |
民族医药学院B208 |
同等学力加试 |
2025年3月31日 |
13:00—15:00 |
药事管理学 |
民族医药学院A222 |
2025年3月31日 |
15:30—17:30 |
天然药物化学 |
民族医药学院A222 |
(二)复试面试的主要内容
通过随机抽取考题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学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复试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括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药学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药事管理学》和《天然药物化学》,每门课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考生总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五、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起10日内,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向民族医药学院提供体检报告,扫描成PDF文档,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体检报告”方式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gmdmzyyxy@163.com。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六、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3。
七、申诉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报到时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解释
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以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联系人:李德森
电话:13211736569
邮箱:gmdmzyyxy@163.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南校区)民族医药学院
邮编:550025
网址:http://mzyyxy.gzmu.edu.cn/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2025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复式名单(第一志愿)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