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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04-04 21:46   审核人:

为做好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上级部门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公开、公平、公正;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名单、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一)调剂系统填报分数线

1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填报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药学

286

36

108

 

          

(二)招生调剂计划

2 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和调剂计划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总数

缺额计划数

105500

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5

2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调剂具体要求为:对所有申请调剂药学专业硕士的考生,报考专业代码相同(105500初试专业科目与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初试专业科目相同(药学综合349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四)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参加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调剂系统拟开通时间:2023 46 00:0046

13:00

三、调剂要求

根据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研招办根据培养学院上报名单按照教育部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调剂原则负责审核考生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由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已接收其他学校复试通知书的调剂考生,我院将不再重复发放复试通知书

进入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规定的调剂程序,凭我校通过该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书》报到

调剂考生请在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书》6 小时内给予回复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校将取消复试通知。

四、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一)提交材料方式

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首页须做好目录),并按“专业+准考证号+姓名”格式命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mdmzyyxy@163.com所有材料需要原件现场审核,收复印件。在复试前一天考生报到,交纸质原件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民族医药学院A222

(二)提交材料时间

所需材料电子版20234824: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考生报到、原件材料现场审核,202349日上午9:00-12:00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须备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2)初试准考证。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放在同一页)。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学生证(本人信息与注册信息在同一页);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③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④同等学力考生:证明本人达到本科学力的材料(如英语过级证书、学术论文等)

7)《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

如实填写后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往届生档案存放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则可盖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公章;应届生可盖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8)已成功缴费截图

2.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1)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个人信息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名单中,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未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出具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享受政策加分考生所加分值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执行。(含统招本科结业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专科生)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向学院提出加分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笔试:202349日下午14:0016:00,科目:药物化学

面试:2023410日下午13:0016:00,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听说。

同等学历加试:2023411日下午14:0016:00,科目:药事管理学,

2023411日下午16:3018:30,科目:天然药物化学。

2)笔试地点:民族医药学院B208

     同等学历加试地点:民族医药学院B208

面试地点:民族医药学院B208

候考地点:民族医药学院A222

(二)复试面试的主要内容

主要通过随机抽取考题提问的方式考查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英语听说能力。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复试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括专业素质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 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药学专业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药事管理学》和《天然药物化学》,每门课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排名。

3考生总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五、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调剂系统及学院网站(http://mzyyxy.gzmu.edu.cn/)。 

六、录取

(一)考生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顺延录取。

(三)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内,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向民族医药学院提供体检报告,扫描制作成PDF文档,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gmdmzyyxy@163.com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五)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公布10个工作日。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复试费每生100(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不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详见附件2)。

八、监督和复议

(一)招生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民族医药学院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前、复试过程中、复试后的材料整理进行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在民族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具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对考生的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学院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复试正式开始前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个人承诺书》

2.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我院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解释

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申诉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联系人:朱德全

电话:13945471081,邮箱:gmdmzyyxy@163.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校区)民族医药学院

邮编:550025

网址:http://mzyyxy.gzmu.edu.cn/

电子邮箱:gmdmzyyxy@163.com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附件【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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