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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民族医药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22 20:35: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我院2027年接推免生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接收计划

专业代码与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2027年拟接收人数

105500药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专业学位

4

、接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获得所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可于20269219:00起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610720:00

(二)复试通知

2026108日,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1. 提交材料方式

所有材料需要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审核地点: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百川校区)民族医药学院617

2. 报到、提交材料时间

202610119:00-12:00,考生报到、原件材料现场审核。

3.  提交材料内容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页A4纸上); 

(2)本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学校推免资格有关证明材料;

(4)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5)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1),加盖印章;

(8)复试费缴纳的电子缴费凭证(可现场缴费);

(9)贵州民族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现场签订《复试承诺书》并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等涉密内容,诚信应试。

、复试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101114:00开始

候考贵州民族大学百川校区民族医药学院506

考场贵州民族大学百川校区民族医药学院507

(二)复试方式与成绩

1. 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以下简称“思政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知识面试:专业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和基本实验技能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有学术研究的发展潜力等

3). 外语测试。主要考察推免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和专业语水平。

2.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面试成绩×80%+外语测试成绩×20%

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录取。

3.复试成绩在我院官网公布,敬请关注。

六、录取

(一)考生复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录取考生。若考生复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排名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同类别顺延录取。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 思政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

3. 2027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4.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5. 体检不合格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五)学校审批、省招生考试院初检和教育部最终录取检查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起10内,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向民族医药学院提供体检报告,扫描成PDF文档,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体检报告方式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gmdmzyyxy@163.com

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监督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联系方式

姚老师 邮箱:609880836@qq.com

刘老师 邮箱:1101805940@qq.com

招生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医药学院

联系人:老师

电话:199 8530 0530

邮箱:gmdmzyyxy@163.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州民族大学(大学城百川校区民族医药学院研究生培养科(民药学院617办公室)

邮编:550025

网址:http://mzyyxy.gz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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